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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2 07:22:25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他
单位名称
深泽县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点
政务中心
安监局窗口
电话
 
设定依据
 法律及条款
 
 法规(规章)及条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条件具体
内容
第六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5、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
2、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5、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的相关规定。
申请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易扩散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的规定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九条、第十四条
材料具体
内容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以下统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3、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四条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3、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4、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5、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办理流程
分类
环节名称
承办主体
审查内容
审批结果
时限
一般
环节
受理
窗口工
作人员
审查要点:1、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备;2、申请文件包括的内容是否有遗漏,与相关资料是否一致;3、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年检;4、所有提交材料是否按要求加盖公章,复印件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经审核,材料齐备同意受理。或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即办
审核
分管负责人
参照受理情况,对经办人的审核依据是否准确进行把关
作出审核意见
8
审批
带班领导
对审批依据进行把关
作出审批意见
2
办结
窗口工
作人员
 
办结打证
1
特殊
环节
有●
无?
现场勘验
相关处室
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具体审查内容见相关规定
经现场勘验,具备条件,出具合格意见
5(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勘验)
专家评审
 
 
 
 
听证
公示
 
 
 
 
集体研究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30
承诺时限
16
收费情况
?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批准证件
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
3
前置审批
情况
?
前置审批事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
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前置审批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设定前置审批
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
进入审批过程行业协会中介机构
情况
?
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
 
设定的法律依据
 
承担工作
 
监督部门
深泽县纪委效能中心
监督电话
83573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 2:00-5:00 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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