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22 09:19:42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他
单位名称
深泽县畜牧局
办理地点
政务中心
畜牧局窗口
电话
83523128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 2:00-5:00 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设定依据
 法律及条款
《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法规(规章)
及条款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五条到第二十三条
条件具体内容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十七条
材料具体内容
1、土地证明、环评证明复印件2、申请表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专职防治人员或驻场兽医的相关专业学历证明复印件、技术职称证明或资格证及与场方聘用合同的复印件;饲养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5、生产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6、动物防疫设施设备清单及场方相关人员名单;7、各种制度文本。
办理流程
分类
环节名称
承办主体
审查内容
审批结果
时限
一般
环节
受理
县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 
 
经审核,材料齐全同意受理或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1
审核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
现场验收
 
 作出审核意见 
 
2
审批
主管副局长
对审批依据进行把关 
 
作出审批意见
1
办结
县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
审查现场现场验收资料
符合要求的发证
1
特殊
环节
有?
无●
现场勘验
 
 
 
 
专家评审
 
 
 
 
听证、公示
 
 
 
 
集体研究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20
承诺时限
5
收费情况
有?无●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批准证件
名称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有效期
长期
前置审批情况
有?无●
前置审批事项
 
前置审批机关
 
设定前置审批依据
 
进入审批过程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情况
有?无●
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
 
设定的法律依据
 
承担工作
 
监督部门
深泽县纪委效能中心
监督电话
83573110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
    
深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9800
深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365投注平台信息中心建设并维护   TEL:0311-83522159
  网站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