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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审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22 09:18:44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审查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他
单位名称
深泽县民政局
办理地点
政务中心
民政局窗口
电话
83528869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 2:00-5:00 
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设定依据
法律及条款
 
 法规(规章)
及条款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号令)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条;《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号令)第十一条
条件具体内容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专职工作人员;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方性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发起人应当不少于5人;单位作为发起人的,不少于3个;个人和单位共同作为发起人的,应当不少于5个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一条、《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号令)第十二条
材料具体内容
    1、筹备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3、验资报告;4、场所使用证明;5、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6、章程草案
 
 
 
 
 
 
 
 
办理流程
 
 
 
 
分类
环节名称
承办主体
审查内容
审批结果
时限
一般
环节
受理
窗口工
作人员
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经审查材料齐备同意受理。或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1
审核
窗口负责人
对初审依据是否准确进行把关
作出审核意见
1
审批
局班子领导
对审批事项进行把关
作出审批意见
1
办结
窗口工
作人员
 
根据审批意见,确定是否发给行政许可决定书
1
特殊
环节
有●
无?
现场勘验
民政局
工作人员
办公场所及设备
作出勘验登记
1
专家评审
 
 
 
 
听证、公示
 
 
 
 
集体研究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60
承诺时限
4
收费情况
有?无●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批准证件
名称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有效期
6个月
前置审批情况
有●无?
前置审批事项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除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
前置审批机关
与其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直接相关的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包括党务部门),以及由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
设定前置审批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办发[1998]17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
进入审批过程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情况
有?无●
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
 
设定的法律依据
 
承担工作
 
监督部门
深泽县纪委效能中心
监督电话
8357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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