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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标准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审核、审批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3 05:56:06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不按规定标准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审核、审批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他
单位名称
深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地点
政务中心
住建局窗口
电话
83523913
设定依据
 法律及条款
  
 法规(规章)
及条款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条件具体内容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配套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四条 新建十公顷以上的公园,其名称和设计方案应当报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材料具体内容
1申请表;2设计单位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3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6绿地涉及的地下建筑结构施工图立剖面图。
审批流程
分类
环节名称
承办主体
审查内容
审批结果
时限
一般
环节
受理
窗口工
作人员
资料是否齐全,
是否符合要求
经审核,材料齐全,同意受理
即办
审核
窗口负责人
对经办人的办理意见进行审核
提出审核意见
1
审批
带班领导
对审核意见进行审批
作出审批意见
1
办结
窗口工
作人员
审批结果
出具意见
当天
特殊
环节
?
现场勘验
 
 
 
1
专家评审
 
 
 
 
听证、公示
 
 
 
 
集体研究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20
承诺时限
5
收费情况
?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批准证件
名称
许可意见
有效期
 
前置审批情况
?
前置审批事项
1、园林部门意见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前置审批机关
1、园林局2、住建局
设定前置审批依据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进入审批过程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情况
?
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
 
设定的法律依据
 
承担工作
 
监督部门
深泽县纪委效能中心
监督电话
8357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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