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施工合同备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3 06:06:00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施工合同备案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他
单位名称
深泽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办理地点
招标办
电话
87513554
设定依据
 法规及条款
《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招标人应当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将书面合同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法规(规章)及条款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第四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第四十七条
条件具体内容
   (一)招标工程:招标投标过程经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二)非招标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等级、项目监理资格符合要求,合同造价合理。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的通知》(冀政办[2009]4号)
材料具体内容
1、建设、施工单位双方备案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
2、建设、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3、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招标工程);
4、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监理资格、合同造价审查报告。(非招标工程)
 
 
 
 
 
 
 
 
 
审批流程
 
 
 
 
 
 
 
分类
环节名称
承办主体
审查内容
审批结果
时限
一般
环节
受理
招标办职员
审查: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2、合同条款是否与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一致(招标工程);3、审查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资格、合同造价是否符合要求(非招标工程)
经审核,材料齐备同意受理。或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即办
审核
 
 
 
 
审批
 
 
 
 
办结
招标办主任
 
送达
即办
特殊
环节
有?
无●
现场勘验
 
 
 
 
专家评审
 
 
 
 
听证、公示
 
 
 
 
集体研究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即办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情况
有?无●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批准证件
名称
有效期
 
前置审批情况
有?无●
前置审批事项
 
前置审批机关
 
设定前置审批依据
 
进入审批过程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情况
有?无●
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
 
设定的法律依据
 
承担工作
 
监督部门
深泽县纪委效能中心
监督电话
83573110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
    
深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9800
深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365投注平台信息中心建设并维护   TEL:0311-83522159
  网站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