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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0 13:49:54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对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县长李向阳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徐圣银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赵玉景、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孙田、县编委办主任赵立、县法制办主任李永东、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袁立峰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新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相关工作,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减证便民改革组7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察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从县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365投注平台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 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组长由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赵立(县编委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袁立峰、县编委办副主任王英才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好省市政府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取消下放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研究提出规范县政府部门证照管理的工作方案;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组长由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袁立峰担任,副组长由县发改局副局长高永强、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刘宁、县国土局副局长李永彬、县住建局副局长何毅、县环保局党员成员杜志红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衔接好省市取消下放的投资审批事项,进一步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实施投资审批效能提升工程,在工程建设领域探索实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联合验收等审批新模式,推动审批后置事项串改并、审查验收事项单改综、检验检测及认定认证事项多改少,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组长由县人社局局长张建毅担任,副组长由县人社局副局长赵军民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做好省市取消职业资格对应衔接工作,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开展自设职业资格清理取消工作,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理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税费清理改革组。组长由县财政局局长左占红担任,副组长由县发改局副局长高永强、县国税局副局长曹建恒、县地税局副局长秦英田、县物价局副局长赵亚品、县工信局副局长林雄伟、县民政局副局长陈旭东、县国土局副局长李永彬、县审计局副局长纪青枝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税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编制涉企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理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不合理的坚决予以取消,保留的要依法依规降低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全面落实国家减税政策和“营改增”改革部署,加强对涉及企业经营性收费的监管,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网、物流、融资等经营性成本,加大审计、督查工作力度,对各类乱收费行为抓典型,公开曝光、严厉查处。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组长由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袁立峰担任,副组长由县投促局副局长杜伟、县市场监督局副局长林保栋、县商务局副局长王彦兵、县发改局副局长高永强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先照后证”以及“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推进外商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构建企业信用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改革。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等制度,探索实行巨额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完善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组长由县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永东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局长韩占昌、县科技局局长张军坡、县文广新局局长刘炬、县卫计局局长张学荣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衔接好省市政府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取消下放教科文卫体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七)减证便民改革组。组长由县公安局副局长纪兰锁担任,副组长由县人社局副局长赵军民、县教育局副局长吴志芳、县民政局副局长陈旭东担任。
负责牵头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编制公开证明事项清单。对必要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 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孙田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县编委办副主任王英才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掌握省市政府改革动态,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规划建议;指导和推动全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组长由县政府督查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县编委办登记中心主任刘造起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政府和协调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应强烈的问题;负责收集全县改革进展情况和动向,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加大督查力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落地生效,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进行行政问责。
(三)法制组。组长由县法制办主任李永东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及改革的政策性文件审核把关,及时提出并修订相关政府规章的建议方案;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改革。根据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及时对政府规章提出修改、废止、解释等意见建议,对出台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文件及时清理。
(四)专家组。成立县政府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孙田担任,副组长由县编委办副主任王英才担任。由协调小组办公室遴选部分专业人才为成员,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开展简政放权评估问效,对简政放权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查找不协调、不配套、不衔接、不落实等问题,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并责成相关乡镇和部门严肃整改。
四、 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县政府副县长按照县政府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相关改革工作。专题组要提出本领域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具体措施、牵头部门、配合单位以及完成时限。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督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报上级政府备案后实施。重点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上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进。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四)此通知发布之日起,深政办函〔2017〕14号文件同时废止。
 
 
深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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