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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深泽县2016年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0 11:30:48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2号),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及部分垂管单位对县本级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进行了规范和调整。此次省政府公布的县级通用行政许可事项299项,我县衔接正在实施的189项、不涉及或已取消的110项,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布《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深泽县2016年版)》(以下简称《通用目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紧衔接落实。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公布的《通用目录》,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及权力清单。要切实维护《通用目录》的严肃性,凡未列入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不得在《通用目录》之外实施行政许可事项。
二、做好公开公示。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本通知印发15日内,将调整后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权力清单在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审改办负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深泽县机构编制网公布县本级汇总清单。
三、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建设。从行政许可的事项管理、办事流程、审批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责调整等情况,按程序及时更新和公开。
 
 
                        深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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