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4年全省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和市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坚决打击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非法开工建设的工程,严肃治理违法发包、肢解工程、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肃查处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即非法开工建设的房屋和市政工程,对已取得前期审批手续但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即非法开工的房屋和市政工程实行零容忍;严厉查处和曝光情节严重的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典型案件。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和维护全县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全县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二、检查内容和具体分工
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在建的(包括此前已经开工正在续建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实施全面检查,本次检查活动由建管站负责牵头,稽查队、招标办、质监站各负其责,做到积极配合,重点检查内容和具体分工如下: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行为(由稽查队负责查处):
1、是否存在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非法开工建设行为;
2、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内容是否全面、准确,有关内容是否与报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致;
3、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条件发生变更、延期开工、中止施工等情形是否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
4、是否存在为规避施工许可管理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行为;
5、是否存在伪造、涂改施工许可证行为。
(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由招标办负责查处):
1、是否存在肢解发包、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行为;
2、现场从事施工活动的企业是否为中标的施工企业;
3、承包企业是否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他人;
4、总承包合同名义约定,且未经建设单位书面认可,施工总包企业是否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他人;
5、分包企业是否将其承包的工程再行发包。
(三)建筑工程质量行为(由质监站负责查处):
1、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以劣充好、不按图纸和标准施工等质量行为;
2、施工图审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建筑材料进场复试、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等制度是否得到落实。
三、工作方式
各有关科室要将上述检查内容纳入2014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力量集中开展行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通过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自查自纠、日常监管与质量巡查、暗访等集中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检查。
(一)工作步骤
1、自查自纠(4月30日前完成)。建管站负责书面通知所有被查项目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书面报告自查情况。
2、集中执法检查(6月26日前完成)。在项目责任单位自查基础上,负责对项目实施集中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3、迎接市对县检查(7月31日前)。根据市抽查结果和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文字资料及项目施工现场的迎查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检查。
(二)问题处理
1、检查发现有工程项目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非法开工建设的,依法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进行查处。
(2)发现除没有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外也没有依法取得土地、规划等前期手续的,将项目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依法进行查处。
2、检查发现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和迎检工作,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对在建工程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报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绝不姑息。6月26前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局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审定后,6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