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信息补录、删除:死亡登记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09 10:21:57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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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信息补录、删除——死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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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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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河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执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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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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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死亡的,或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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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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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
(二)持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三)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材料或法院
死亡宣告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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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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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窗口受理
3、窗口审查、核实、登记
4、窗口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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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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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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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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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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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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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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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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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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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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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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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西苑街12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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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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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办公;
6月1日-8月31日下午改为14:30-17:30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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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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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352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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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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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357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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