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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信息补录、删除:死亡登记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09 10:21:57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人口信息补录、删除——死亡登记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河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执法规范》
申请条件
公民死亡的,或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办理材料
(一)持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
(二)持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三)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材料或法院
死亡宣告判决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窗口受理
3、窗口审查、核实、登记
4、窗口发证
流程图
表格下载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有效期
长期
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深泽县西苑街12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办公;
61-831下午改为14:30-17:30办公。
公开服务电话
0311-83522410
监督电话
0311-8357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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