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核准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09 10:24:24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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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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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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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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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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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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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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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2.《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企业章程复印件;
7.验资报告复印件;
8.场地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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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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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窗口受理
3、窗口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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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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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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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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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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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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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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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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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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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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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西苑街12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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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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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办公;
6月1日-8月31日下午改为14:30-17:30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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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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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751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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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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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357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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